近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24年年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国务院副总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丁薛祥出席年会并讲话★■■◆■★。
为解决制约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支持绿色发展、优化环境准入★◆■、优化环境执法◆■、加大政策支持和健全保障措施5个方面提出22条措施,对生态环境部门更好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制度衔接融合■◆、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评管理能力,切实保障环评改革取得实效。
10月22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国合会成立于1992年■★◆■,已成为中国历史最长、层次最高、成果最多■◆★■、影响最大的环境与发展中外高层对话合作机制。多年来,国合会围绕中国及全球环境与发展领域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国际可持续发展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6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四降二平”,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PM10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O3平均浓度为1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NO2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8%■★◆,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1%■◆★■◆,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8◆★◆■★.5%★■◆,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0%,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监测的210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8■★.6%,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3%,同比持平■◆◆★◆。
从重点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5■◆◆■.0%,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0%★★◆★,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2%,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6%◆■◆◆◆■,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5.9%◆■★★,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1%,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
《通知》还提出,通过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的改革试点,探索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为取消部分生产工艺简单■■■、污染防治措施成熟、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环评积累经验,减少污染影响类环评文件审批数量,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
《意见》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意见》强调,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本次年会的主题是◆◆■■“开放包容创新合作,共建清洁美丽世界◆■”,除了3场全会之外,还分别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减污降碳扩绿增长、数字化与气候适应■■■★★★、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丝绸之路、海洋保护、绿色金融设置了7场主题论坛。国合会中外委员★◆★◆、中外专家、合作伙伴等约400人参加会议★■。
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重点举措。
《若干措施》立足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坚持稳中求进、问题导向、强化预期■◆★,不断加大政策支持精度和力度,提出了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优化总量指标管理、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增加环境治理服务供给■■◆★◆■、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规范涉企收费和罚款等多项创新举措。
环境影响评价是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对服务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要求统筹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更相适应。《通知》强调,加强省级对重大项目环评的审批管理,除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外,存在重大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的项目环评,例如,炼油、引水工程等项目,原则上应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除部省两级之外,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基层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仅根据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授权承担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具体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协调合作■◆,持续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全力服务支持美丽中国建设。